固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《解决市区历史遗留城镇住宅“办证难”问题工作方案》的征求意见汇总说明
202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,我局按照《固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》规定,对《关于解决市区历史遗留城镇住宅“办证难”问题工作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征求意见,现将反馈意见情况予以汇总说明。
一、征求意见范围
根据《关于解决市区历史遗留城镇住宅“办证难”问题工作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的内容,此件征求范围包括社会公众及固原市住房与建设局、税务局等有关单位。
二、征求意见反馈情况
征求意见期间,共收到反馈意见5份,其中,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1份共计3条,无意见的3份。按征求意见对象分类,社会公众未反馈意见,各有关单位反馈意见5份,提出修改意见3条。
三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主体、内容及采纳情况
(一)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修改意见3条,分别为:一是对“开发建设追灭失的问题”中“由市住建局牵头,承继单位固原市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配合”修改为:“由市住建局牵头,承继单位固原市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”;二是对“关于拆迁安置费未清算问题”中“由市住建局牵头,原州区拆迁办配合协调解决开发主体缴清安置费用”修改为中“由市住建局牵头,原州区拆迁办具体负责协调解决开发主体缴清安置费用”;三是建议将安置房全部纳入本次解决“办证难”问题范围。逐条理清内容后全部采纳3条。
四、综述
我局起草的《关于解决市区历史遗留城镇住宅“办证难”问题工作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在全市范围内征求6家意见(含社会公众),共提出修改意见3条,共采纳3条,其他无不同意见。
固原市自然资源局
2023年5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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